《重庆市江北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加强江北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鼓励表扬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充分调动发挥广大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应急局制定了《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结合江北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第九条各区县(自治县)实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成功避免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下事件的奖励办法。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除当地政府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组织的避险转移及专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公务外,对在我区地质灾害管辖范围内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二)奖项设置

1.精神奖励:按程序提请区委、区政府或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给予即时通报表扬。   

2.物质奖励:对成功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人(含) 以上10人以下的事件,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 。  

成功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含)以上的事件,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执行。

(三)奖励程序

 

四、政策中涉及的名词解释

成功避险:是指发现因自然因素诱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前兆信息,较为准确判断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等,及时向受威胁群众进行灾前预警,使受威胁人员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得到及时转移,避免了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自然因素诱发:主要指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地震、洪水等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6785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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