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拳到肉”打击“非法金融” ——记江北区获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激励

5月8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其中,江北区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积极化解重点企业信用风险,认真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减量增质”方面效果明显,获得通报激励。为此,记者就如何筑牢我区“非法金融”防护墙,采访了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

破案争分夺秒 维护社会稳定

2009年,谢松从司法改造岗位调入了江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成为了一名经侦民警。初来乍到,谢松像一块海绵,疯狂地汲取着一切新鲜知识。从不断翻看案卷的“保管员”,再到多次旁听审讯的“记录员”,终于成长到可以自己编写审讯提纲的“见习警员”。33岁的谢松努力学习着,支队的所有人都成为了他的老师。

但是非法集资和打假案件的办理难度极高,工作量异常庞大,这些成长对于谢松来说依然不够。于是,他便利用休息时间去西南政法大学旁听《经济法》,或自己在家阅读专业书籍,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

“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上,谢松是我们支队的排头兵。”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政委胡腾说到。12年来,谢松办理过的大案、难案不计其数,所面对的作案手法也不断“推陈出新”。

从最初的非法集资,到后来的以租代售,再到现在融合网络、虚拟货币、区块链、原油、传销等于一体的各类经济案件。2008年,一件大案的涉案金额为200万到300万不等,现在动辄上亿元,甚至高达几百亿元。

谢松曾经办理过一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案卷多达126本,每本足足200页,重量上百公斤,里面密密麻麻,全是谢松一个字一个字敲打出来的询问笔录和用心收集的证据材料,满载着谢松破获案件的决心。

为了争分夺秒的破案,熬夜自然成了家常便饭。谢松曾经7天内审讯过5个犯罪嫌疑人,甚至就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询问了48小时。这48小时他都没能真正休息过,只在办公室小憩片刻便要继续工作。

“我们办理的案件很特殊,全部都跟钱有关。一笔钱对应的就是一个家庭,一个案件往往牵扯到千家万户,为了他们的幸福和安定,我必须全力以赴。”谢松这样告诉记者。

这次江北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获得重庆市政府办公厅的通报激励,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是有一批一批像谢松一样奋斗在一线的经侦民警,公安分局才能从一些问题上查出“疖子”,揪出“瘤子”,这也是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和责任。

重塑机构改革 护航金融核心

江北区检察院在检察机关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中,针对江北嘴金融核心区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一个国家级战略金融中心,主动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于2018年8月17日单独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检察五部),护航江北嘴金融核心区建设。

记者获悉,针对江北嘴金融核心区集聚36家世界500强、190多家金融机构、50余家全国及区域性总部金融机构,金融资产超过1.3万亿元,区检察院在江北嘴金融核心区设立“金融检察办公点”,直接把工作重心落在金融一线,把办公场所“搬进”金融企业,主动为金融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促进金融秩序规范管理,探索金融行业治理“枫桥经验”。

该办公点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纳入江北嘴金融核心区统一规划建设,促进加快建成领跑长江上游、辐射大西南的金融核心区。

“我们加大与江北嘴金融机构、金融企业的沟通交流力度,及时介入突发重大金融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提前预判预测预警,第一时间为被害金融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为办准办好金融犯罪案件提供有力支撑,切实降低危害。”江北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王东海这样告诉记者。

“我们联合其他部门先后出台了《重庆市江北区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惩处洗钱犯罪工作办法(试行)》,强化统筹协调、构建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深化协作配合;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规范案件衔接程序,明确细化办案流程。”王东海介绍

该院成立金融犯罪检察部门以来,共办理贷款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诈骗等案件172件381人,涉案金额350余亿元。办理案件的同时,该院积极追赃挽损,共挽回经济损失10余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警惕各种集资诈骗

“法院主要是负责审理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近年来我们发现,老年人占据了被害群体的绝大多数,老年人勤俭节约的特性,使得其具有损失不追回誓不罢休的韧劲,通常审理起来也有一定的阻力。”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认为,一味打击并不能减少该类犯罪,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要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充分发挥“打非办”等组织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成立“空壳公司”的行为提高警惕,对当前存在较大金融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公司要重点关注,对委托理财、合伙联营等案件高发的经营项目加强监管;工商、金融、司法等部门应加强相关法制宣传,向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普及法律知识与金融常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发生。

按照司法原则,只有经过法院判决确认,相关权利人才能参与到案款的分配中,由于很多出资人基于信息来源窄、身体不便等原因,未能在案发后及时到司法机关报案并申报权利。“所以我们认为,法律知识普及还是很重要,近年来,区法院会定期的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尤其是针对一些中老年人,主要是让他们了解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危害性。”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2010年至2017年6月,江北法院共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8件,涉及被告单位4个、被告人151人,被害群众近5万人,涉案金额高达40余亿元。

(记者/钱秋韵 编辑/罗乐 实习生/张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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